昌吉社保转移指南

  昌吉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昌吉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转入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

(4)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转出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非本人办理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昌吉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省外转移

转入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

(4)本人人事档案;

(5)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

昌吉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昌吉

转入地开具《接收函》-交至转出地(昌吉参保的人社局)-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2、社保转入昌吉

(1)携带转入地(昌吉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新疆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外省社保转入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昌吉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备注:以上业务流程仅适用昌吉本级,转出/转入另一方手续以当地人社局经办部门办理的为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边西路47号

电话:(0994)2345664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关街236

电话:(0994)7240279

:外地社保转移为昌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社保局办理

昌吉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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