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一)省内(不含兵团)社保关系转移

  1、转入

  受理条件:需要转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

  (4)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灵活就业保险科审核材料;

  (3)转移平台接收,完成转入。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省内(不含兵团)15个工作日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2、转出

  受理条件:需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非本人办理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灵活就业保险科审核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待遇复核科复核;

  (4)转移平台转出。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省内(不含兵团)15个工作日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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