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来返疆人员在铁路、机场、道路客运场站和公路通道卡口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测温。来返疆人员抵疆后请立即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并于抵疆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配合属地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无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旅居史人员落实1(含落地核酸)、2、4、7天核酸检测,无异常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
2、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州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验码无异常后通行。口岸高风险工作岗位人员来昌前需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验码无异常后通行,由目的地开展落地核酸后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
3、对14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旅居史来(返)州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持有的,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无异常的纳入常态化核酸检。其中,对有14日内天山区旅居史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落地核酸)、2、4、7日核酸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公务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咨询:0994-2891234;0994-2321328。
防控政策会随疫情变化随时调整,来昌人员须提前与社区联系,了解相关落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