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导语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和工作要求,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调整,来一起看看昌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情况。

  2020年昌吉公积金缴存基数:4036元-20181元

  2020年昌吉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7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统一调整,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做好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

  一、缴存比例确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精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缴存基数内容

  1.月工资基数和月缴存额

  2019年度昌吉州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均工资总额为80727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6727元。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上限额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0181元。最低下限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4036元。

  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上限为4844元(其中个人缴存2422元,单位为职工缴存2422元)。最低下限为404元(其中个人缴存202元,单位为职工缴存202元)

  2.缴存基数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基本工资收入(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计时、计件工资)、规范后的津补贴(采暖费、按规定支付的补贴费)、奖金(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单位考核奖金、年终考核一次性奖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其他福利奖金)、绩效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职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